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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 |
章節 |
中文版 |
日文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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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3 |
古文字學初階 |
六、金文的形形色色(下) |
我們看見過一面有四字銘文的四山鏡,其地紋較粗,時代應劃為漢初。安徽壽縣一帶出土的蟠螭紋鏡,不少有文字,其中有避漢淮南王劉長諸的,年代也是漢初。這種鏡銘都是篆書,P.45(中文頁碼:0045) |
***隱藏***(日文頁碼:0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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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9 |
古文字學初階 |
七、戰國文字研究 |
「梁廿又七年、大梁司寇肖(趙)亡智𨥇、……」(大梁司寇鼎)(付図3)「卅年、安(?)令痈、視事鳳、冶巡𨥇、……」(安令痈鼎)「卅五年、安(?)令周友、視事務、冶期𨥇、……」(安令周友鼎、盉) P.48(中文頁碼:0048) |
***隱藏***(日文頁碼:0141) |
| 3 |
1361 |
古文字學初階 |
六、金文的形形色色(下) |
近年在山東莒縣發現一柄東周銅劍,有吉語八字,與一般銘文體例不同。看來箴誡性的銘文是存在的,只是為數較少罷了。P.44(中文頁碼:0044) |
***隱藏***(日文頁碼:0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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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0 |
古文字學初階 |
六、金文的形形色色(下) |
不少文獻提到古人在器物上有箴誡性的銘文,如《大戴禮記•武王踐阼篇》就記載了一些例子。不過,在出土的青銅器上卻找不到這種性質的銘文。過去曾著錄一件“取它人之善鼎”,羅振玉以為是箴的佳例,已有學者指出“取它人”是人名,“善(膳)鼎”是一詞,不能讀成“取他人之善”。P.44(中文頁碼:0044) |
***隱藏***(日文頁碼:0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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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9 |
古文字學初階 |
六、金文的形形色色(下) |
據載,楚靈王派遣椒舉請婚於晉,平公許婚,第二年平公親自送女到邢丘地方,這件媵器即製於此年(公元前五三七年)。晉楚爭霸是春秋史事的重要關節,這次聯姻也有明顯的政治背景。P.44(中文頁碼:0044) |
***隱藏***(日文頁碼:0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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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8 |
古文字學初階 |
六、金文的形形色色(下) |
又如晉公𥂴(《三代吉金文存》18,13,3),是晉公嫁女於楚所作。作器的晉君,前人多以為是晉定公,我們則主張依吳闓生氏之說,定為晉平公。平公以女嫁楚,事見《左傳》昭公四至五年。P.44(中文頁碼:0044) |
***隱藏***(日文頁碼:0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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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7 |
古文字學初階 |
六、金文的形形色色(下) |
另有相當一部分青銅器,是古人專為嫁女而作,叫做媵器。媵器的種類,以洗沐用的盤、匜為最多。其中也有長銘的,如一九五五年安徽壽縣出土的蔡侯申盤“壽侯蔡侯墓出土遺物》圖版參捌),是蔡昭侯元年(公元前五一八年)為大孟姬嫁予吳王所作,銘文可以說明當時蔡、吳兩國的政治關係。P.44(中文頁碼:0044) |
***隱藏***(日文頁碼:0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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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 |
古文字學初階 |
六、金文的形形色色(下) |
兩件聯銘的瑪生簋(《兩周金文辭大系》133、135),既涉及僕庸土田的問題,又與法律事務有關。我們的意見是簋銘所述是周、召兩采邑間的糾紛,其地理背景即在陝西的周原。銘中的召伯虎,就是古書中的召穆公,是眾所周知的。P.44(中文頁碼:0044) |
***隱藏***(日文頁碼: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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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5 |
古文字學初階 |
六、金文的形形色色(下) |
銘文記述伯揚父宣判牧牛的罪狀,說他和官長爭訟,違背了誓言,應打一千鞭,弁施墨刑,現予輕減,赦免五百鞭,其餘改罰金三百鍰。牧牛重新立了誓言,繳了罰金。文中反映的制度和法律規定,都與《周禮》等文獻一致。P.43(中文頁碼:0043) |
***隱藏***(日文頁碼: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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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4 |
古文字學初階 |
六、金文的形形色色(下) |
岐山董家村出土的訓匜(《陝西出土商周青銀器》1,207),時代是西周晚期偏早,器蓋聯銘,計一百五十七字。P.43(中文頁碼:0043) |
***隱藏***(日文頁碼:0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