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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書名 |
章節 |
中文版 |
日文版 |
| 1 |
1950 |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三章 木篇和竹簡 |
【符】兩枚一組的聯符,表面寫有文字,簡的側面有刻齒,留在一分為二的兩片之上,在必要的時候,把分開的左右兩片拼對在一起,如果文字和刻齒符合,其可信性就得以確認。《說文解字》五編上有關於“符”的解釋:(p.55)(中文頁碼:0055) |
***隱藏***(日文頁碼:0090) |
| 2 |
1951 |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三章 木篇和竹簡 |
符,信也。漢制以竹長六寸,分而相合。居延出土的木簡中也有符,下面是其中之一(圖34):始元七年閏月甲辰居延與金關為出入六寸符券齒百從第一至千左居(簡面右行)官右移金關符合以從事 ●第八(簡面左行)65.7A33(地灣)(p.55)(中文頁碼:0055) |
***隱藏***(日文頁碼:0090) |
| 3 |
1952 |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三章 木篇和竹簡 |
意為:始元七年(公元前80年)閏月甲辰,居延與金關之間作出入六寸的符券。齒百,從第一到一千,左置於官,右移送金關。如果符合的話,以其行事。●第八(p.56)(中文頁碼:0056) |
***隱藏***(日文頁碼:0090) |
| 4 |
1953 |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三章 木篇和竹簡 |
以上是吏役在固定區間(居延地區和其南側的肩水金關之間)往來的通行證,出差時攜帶聯符中的左半支,通過關卡時與放置在那裡的右半支對合進行確認。如果是日常的、定期的事務,代替單體的“傳”的通行證要在官署準備多份,65.7正是"第一至一千”中的標為"第八”號的符,吏役帶上這種符定期出差。(p.56)(中文頁碼:0056) |
***隱藏***(日文頁碼:0092) |
| 5 |
1954 |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三章 木篇和竹簡 |
除了出入符券,即作為通行證的符以外,還有在締結買賣契約之際買方和賣方各自保留的符券,以及官署出納物品、金錢時製作的符券。這樣的符暫且稱為契約券,居延出土的契約符有如下幾例(圖35):(p.56)(中文頁碼:0056) |
***隱藏***(日文頁碼:0092) |
| 6 |
1955 |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三章 木篇和竹簡 |
出十二月吏奉錢五千四百候長一人候史一人燧長六人五鳳五年正月丙子尉史壽王付第廿八燧長商奉世卒功孫辟非 311.4(p.56)(中文頁碼:0056) |
***隱藏***(日文頁碼:0092) |
| 7 |
1956 |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三章 木篇和竹簡 |
意為:出。吏(候長一人、候史一人、燧長六人)的俸給五千四百錢。五鳳五年(公元前53年)正月丙子,尉史壽王交付第二十八燧長商奉世、卒功孫、辟非。 311.34(p.56)(中文頁碼:0056) |
***隱藏***(日文頁碼:0092) |
| 8 |
1943 |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三章 木篇和竹簡 |
【謁】訪問、會面之際,寫上姓名、禮物提交出去的,相當於所謂名刺的簡就是謁,謁是謁見的意思(圖32),也稱作“刺”。在《釋名•釋書契》中,將謁解釋為“謁,詣也。詣,告也。書其姓名於上,以告所至詣者也。”到了六朝時期,木簡狀的謁被製作出來,六朝時期的墓葬中出土有實物。(p.54)(中文頁碼:0054) |
***隱藏***(日文頁碼:0088) |
| 9 |
1917 |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三章 木篇和竹簡 |
然而,果真可以斷定《孫武兵法》(即現行本《孫子》的原型)和《孫臏兵法》是不同的兩本書,銀雀山出土的《孫子》中包含的是兩冊兵書嗎?在《孫武》卜三篇上順次添加若干篇章,最終匯成《孫子》這一冊兵書——即銀雀山出土的簡牘書冊,這種觀點難道完全不能成立嗎?至少簡牘《孫子》的全文是同筆寫成的吧。(p.50)(中文頁碼:0050) |
***隱藏***(日文頁碼:0081) |
| 10 |
1904 |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三章 木篇和竹簡 |
上面兩簡是賬簿交付之際附加的送狀,其背面寫有“已讎” (EPF22:71B)、"令史恭” (EJT37:1573B)這樣的注記。“已讎”是“檢查完畢”的意思,“令史恭”是書寫冊書的書記官的姓名,前述敦煌懸泉置出土的“陽朔二年懸泉置傳車亶輿簿”也是作為交付辭令,被附加在記有傳車、直輿等驛亭所配車輛狀況的賬簿上。(p.48)(中文頁碼:0048) |
***隱藏***(日文頁碼:00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