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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 |
章節 |
中文版 |
日文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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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1 |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四章 簡牘述說的書寫世界 |
圖39上木簡的內容是在秦的刑法中被稱為田律的律文,關於捕殺進人禁苑之犬有如下處理規定:之河禁所殺犬皆完入公其他禁苑殺者食其肉而入皮 田律(p.70)(中文頁碼:0070) |
***隱藏***(日文頁碼: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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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四章 簡牘述說的書寫世界 |
下面舉一個例子說明。兩行冊檄三(簡面右行)驩喜燧札百八月已酉輸◎(簡面中行)繩十丈(簡面左行)7.8禽寇燧札二百兩◎行五十繩十丈◎六月為七月10.9(p.68)(中文頁碼:0068) |
***隱藏***(日文頁碼:0108) |
| 3 |
2040 |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四章 簡牘述說的書寫世界 |
首先,看一下圖39上睡虎地秦簡的書體:與其說是篆書,不如說是隸書。而且,睡虎地秦簡書寫的時代在秦始皇統一之前,是李斯的文字統一尚未文施的時期。這個時期隸書體已經誕生,書寫在竹簡上。補充一句,睡虎地一千餘支秦簡都是用隸書體撰寫的。(p.70)(中文頁碼:0070) |
***隱藏***(日文頁碼: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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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8 |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四章 簡牘述說的書寫世界 |
書寫在或檢上的機關是收件地址,原本應當在那裡出土,卻在可能是發出地的候官發現,其原因何在呢?應該發出的東西沒有發出,或許本來就沒有打算發送,只是將其保管起來,或許只有檢被返還到了發出地點,不管是哪一種情況,有一點是確實的:寫在檢和上的機關名稱未必與設置在出土地的官署名稱一致(1)。(p.68)(中文頁碼:0068) |
***隱藏***(日文頁碼: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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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9 |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四章 簡牘述說的書寫世界 |
但是,就“長屋親王宮鮑大贄十編”而言,僥倖以上的可能性幾近於零。在奈良盆地,鮑魚是絕對無法捕到的,因此,這是從產鮑魚的地方送至長屋王宮的海產品上的貨簽。還有,這裡是宮殿遺址這一點已經通過考古調查和其他出土木簡得到證明二我們應該感謝木簡上寫的不是“長屋親王宮西瓜……”。(p.68)(中文頁碼:0068) |
***隱藏***(日文頁碼: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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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四章 簡牘述說的書寫世界 |
處理簡牘材料時,要考慮到所有的可能性,通過縝密的研究排除可能性低的東兩,從而接近真相。下面列舉一些根據簡牘資料獲得的最新的古代史研究成果,同時談談漢文殊行政,以此介紹和代的書記世界。(p.68)(中文頁碼:0068) |
***隱藏***(日文頁碼: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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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1 |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四章 簡牘述說的書寫世界 |
文字的統一 分天下以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監。更名曰黔首。……一法度、衡石、丈尺,車同軌,書同文字。(p.69)(中文頁碼:0069) |
***隱藏***(日文頁碼: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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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2 |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四章 簡牘述說的書寫世界 |
以上見於《史記•始皇本紀》的關於秦始皇政治措策的著名史料,述及度量衡、車軌和文字的統一。秦始皇實行的這些統一措施,都作為重要政策成為中央集權體制的支柱,這在教科書和概論書中都會講到。其具體內容大致如下:(p.69)(中文頁碼:0069) |
***隱藏***(日文頁碼: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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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3 |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四章 簡牘述說的書寫世界 |
在戰國時代,各地通行不同書體的文字,秦統一全同後,將文字統一成小篆。小篆是戰國時代以秦國為中心使用的篆書體(相對於小篆的篆書叫大篆)的簡略體,由秦的丞相李斯創制推廣。丞相李斯與文字統一為小篆的關係,在《說文解字•序》中有介紹:(p.69)(中文頁碼:0069) |
***隱藏***(日文頁碼: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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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4 |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四章 簡牘述說的書寫世界 |
(戰國時期)言語異聲,文字異形。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罷其不與秦文合者。斯作《蒼頡篇》,中書府令趙高作《爰歷篇》,大史令胡毋敬作《博學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所謂小篆者也。(p.69)(中文頁碼:0069) |
***隱藏***(日文頁碼: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