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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書名 |
章節 |
中文版 |
日文版 |
| 1 |
1731 |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二章 紙以前的書寫材料 |
曲阜碑林中,有關孔廟管理的文書碑還有一塊是,公元169年所立的“史晨碑”,比乙瑛碑晚了十六年。雖然同樣刻的是有關修繕孔廟的公文,但是所刻文字只有史晨的上奏文,卻沒有採取那種依據奏文而下達的詔書的形式(圖11)。奏文毫無疑問地會被認可,然後理所當然地作為詔書發布,將被否定的奏文刻於石上之類的情況應該不會發生。(p.21)(中文頁碼:0021) |
***隱藏***(日文頁碼:0032) |
| 2 |
1732 |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二章 紙以前的書寫材料 |
然而史晨碑沒有採取詔書的樣式,只是採用了前一部分的上奏文,僅從這一點來看,可以認為史晨的上奏已經充分達到了他的目的,豎立史晨碑的目的正是彰顯史晨的業績。再者,碑的背面,即碑明,以史晨的上奏文為先導,整整一面記載了包括他擔任魯相期間的在任事跡,這一部分純粹是史晨個人政績的昭示。(p.21)(中文頁碼:0021) |
***隱藏***(日文頁碼:0032) |
| 3 |
1733 |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二章 紙以前的書寫材料 |
相比之下,乙瑛碑在詔書之後,只用了僅僅兩行文字記述乙瑛的個人功績,而史晨碑對史晨的表彰則擴大到碑陰的全部。(p.22)(中文頁碼:0022) |
***隱藏***(日文頁碼:0032) |
| 4 |
1734 |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二章 紙以前的書寫材料 |
碑刻從最初的刻錄詔書,發展到缺失“制曰可”三字,刻錄上奏文,並以記載個人功績的內容覆蓋整面碑陰。這雖然可以解釋為,該時代的文書碑原本就是刻寫官方文書,意在於彰顯個人業績,但是,更應該指出,這是頌德碑借用官方文書形式所產生的必然結果。(p.22)(中文頁碼:0022) |
***隱藏***(日文頁碼:0033) |
| 5 |
1735 |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二章 紙以前的書寫材料 |
文書碑裡除了以歌功頌德為目的的碑石以外,還有刻寫著保證免除邑裡賦稅的文書的碑石,例如張景碑和邛都安斯卿石表等碑石。(p.22)(中文頁碼:0022) |
***隱藏***(日文頁碼:0034) |
| 6 |
1736 |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二章 紙以前的書寫材料 |
這些碑石的意圖應該是:獲得某種權利的一方,通過將當時頒布的文書刻寫於石上,公開並宣明既得權益。(p.22)(中文頁碼:0022) |
***隱藏***(日文頁碼:0034) |
| 7 |
1848 |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三章 木篇和竹簡 |
簡牘研究,特別是關於西北邊境出土木簡的研究,可以分為四個階段進行回顧:(一)20世紀初的發現到1930年居延漢簡的發現;(二)1931年至1949年居延漢簡的研究;(三)1950年至1980年戰後的木簡研究;(四)1981年至現在。(p.39)(中文頁碼:0039) |
***隱藏***(日文頁碼:0063) |
| 8 |
1724 |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二章 紙以前的書寫材料 |
就一字不差地將詔書刻在石頭上這一點而言,“百石卒史碑”與秦石刻的追刻、度量衡標準器的銘文沒有不同。然而,雖然同樣是文書碑、銘,但是立碑刻銘的意圖卻完全不同,東漢石碑數量激增的原因大概正是潛藏在這個差異之中。(p.20)(中文頁碼:0020) |
***隱藏***(日文頁碼:0030) |
| 9 |
1698 |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二章 紙以前的書寫材料 |
視為向上天報告統一事業大功告成的封禪的一環,立石的場所均為泰山這樣的近天聖山,也是出於同樣的意圖。(p.16)(中文頁碼:0016) |
***隱藏***(日文頁碼:0023) |
| 10 |
1685 |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二章 紙以前的書寫材料 |
漢碑中的傳世品以及到目前為止的出土品合計有近二百通,其中九成集中於東漢時期(公元25—220年)。為什麼到了東漢時代石碑的數量急劇增加?雖然可以一律通稱為石碑,但是同時還有摩崖、碑碣、墓碑、墓誌和題記等各種各樣的稱呼,這些名稱之間有著什麼樣的區別?它們是如何起源井延續發展下來的?本來刻字於石材上的目的又是什麼?墓碑、墓誌這樣的石碑形式從一開始就存在嗎?(p.14)(中文頁碼:0014) |
***隱藏***(日文頁碼:0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