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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書名 |
章節 |
中文版 |
日文版 |
| 1 |
1721 |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二章 紙以前的書寫材料 |
文書碑,特別是刻有詔書的最有名的碑銘,是曲阜孔廟碑林的“孔廟百石卒史碑”(公元153年)(圖10)。這塊碑又稱乙瑛碑,內容講述的是:曾為魯相的乙瑛指派下級吏役(百石卒史)管理孔子廟,並且就如何籌措定期祭祀的經費提出建議並得到認可等事。(p.20)(中文頁碼:0020) |
***隱藏***(日文頁碼:0030) |
| 2 |
1722 |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二章 紙以前的書寫材料 |
這篇碑文是上奏文+認可(制曰可)+執行文這種形式的詔書在石頭上原模原樣的刻錄,碑文不僅僅記錄了詔書的字面內容,而且將文書格式和樣式都忠實地移寫了下來。(p.20)(中文頁碼:0020) |
***隱藏***(日文頁碼:0030) |
| 3 |
1723 |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二章 紙以前的書寫材料 |
圖10是碑文拓本,碑文第八行的“制曰可”的"制”字的位置,由於是皇帝的御詞,因而比其他的字都要高出一個字的尺寸。這正是照原樣引用奏文擬成的詔書的既定格式。(p.20)(中文頁碼:0020) |
***隱藏***(日文頁碼:0030) |
| 4 |
1682 |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二章 紙以前的書寫材料 |
在中國,石刻究竟有多少?僅計至10世紀的唐末為止,數量就多達數千、數萬,目前仍在陸續發現,實際狀況無法把握。(p.13)(中文頁碼:0013) |
***隱藏***(日文頁碼:0019) |
| 5 |
1725 |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二章 紙以前的書寫材料 |
如上所述,秦石刻、度量衡器所刻文字,其意圖是使詔書的內容曉諭、貫徹至每個基層角落。立碑刻銘的發起人是下達詔書的皇帝。(p.20)(中文頁碼:0020) |
***隱藏***(日文頁碼:0030) |
| 6 |
1710 |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二章 紙以前的書寫材料 |
秦國在戰國末年便力圖實現文書行政,這一點是:確定無疑的。但是,文書行政的進一步完善和真正確立,則遲至公元前221年秦統一以後。(p.18)(中文頁碼:0018) |
***隱藏***(日文頁碼:0027) |
| 7 |
1727 |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二章 紙以前的書寫材料 |
此外,假如施政者連這種程度的事務案例都要立碑來使其得以貫徹的話,那麼幾乎所有的詔書都要銘刻石上,這樣恐怕東漢時期的文書碑總數要增加一兩位數了。(p.21)(中文頁碼:0021) |
***隱藏***(日文頁碼:0030) |
| 8 |
1728 |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二章 紙以前的書寫材料 |
乙瑛碑不是在頒詔施政者的授意下所建,而是接受詔書的一方所立之碑,這些人即孔廟的相關人員,具體而言,就是以魯相乙瑛為首的對孔廟管繕有貢獻的人,或者他們的側近人等。(p.21)(中文頁碼:0021) |
***隱藏***(日文頁碼:0031) |
| 9 |
1729 |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二章 紙以前的書寫材料 |
其目的是顯示孔廟的管理是由皇帝保證的,同時也是贊頌對孔廟管理做出貢獻的人,即採用了詔書形式的頌德碑而已。正因為如此,乙瑛碑的最後兩行“贊曰”實際上是對乙瑛的表彰。(p.21)(中文頁碼:0021) |
***隱藏***(日文頁碼:0032) |
| 10 |
1730 |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二章 紙以前的書寫材料 |
贊曰:……相乙瑛,字少卿,平原高唐人。……乙君察舉,守宅除吏。……功垂無窮,於是始口。(p.21)(中文頁碼:0021) |
***隱藏***(日文頁碼:0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