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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書名 |
章節 |
中文版 |
日文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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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五章 樓蘭出土的文字資料-木和紙的並用 |
首先,M.260的紙的尺寸與作為樓蘭出土的整紙復原出來的《急就篇》的天地長度一致,為23厘米,這相當於木簡的普通長度(1尺)。此外,在名籍的書寫內容上也可以發現幾處有意思的地方:(p.115)(中文頁碼:0115) |
***隱藏***(日文頁碼:0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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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五章 樓蘭出土的文字資料-木和紙的並用 |
第一,名籍上有五處記載著家族成員的死亡,有“物故”和“死”兩種記載方法:(p.115)(中文頁碼:0115) |
***隱藏***(日文頁碼:0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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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五章 樓蘭出土的文字資料-木和紙的並用 |
第二,“物故”和“死”的書寫者不同,“物故”兩字與名籍的其他部分出自同一手筆,墨色和筆勢都無變化,另一方面,兩處“死”字墨色遠遠濃于其他部分,字體也不同,一看便知出自他人手筆;(p.115)(中文頁碼:0115) |
***隱藏***(日文頁碼:0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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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五章 樓蘭出土的文字資料-木和紙的並用 |
第三,如果注意一下“息男奴斯年卅五口死”的“死”字,可以看出起先是寫作“物故”,後來將其抹消並改寫為“死”;(p.115)(中文頁碼:0115) |
***隱藏***(日文頁碼:0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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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五章 樓蘭出土的文字資料-木和紙的並用 |
第四,各條、各段記有年齡的部位之下,打有濃墨的檢查記號,其墨色與“死”字的墨色濃淡-致。(p.116)(中文頁碼:0116) |
***隱藏***(日文頁碼:0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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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五章 樓蘭出土的文字資料-木和紙的並用 |
從以上四點首先可以推導出來的是,“死”與“物故”雖然都是表示死亡,但是其意味明顯不同。(p.116)(中文頁碼:0116) |
***隱藏***(日文頁碼:0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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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五章 樓蘭出土的文字資料-木和紙的並用 |
上面第三指出的將“物故”改寫為“死”恰好可以證明這一點第二點指出,“物故”與名籍的其他部分系出同筆,“死”則是他人手筆,之所以如此,可能“物故”對應的編製名籍時的亡故者,“死”對應的是新的死者,“死”的追記與名籍審查(添加檢查記號)同時。(p.116)(中文頁碼:0116) |
***隱藏***(日文頁碼:0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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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五章 樓蘭出土的文字資料-木和紙的並用 |
名籍編製經過一段時間之後,再進行這種追記,這顯示出這類名籍需要保管一定期間,它在編製時就被賦予了一定期間的有效性,是帶有濃厚正式性質的簿籍。從書寫材料的視點來看,在西晉泰始年間,書寫在紙上的正式名籍應該已經存在。(p.116)(中文頁碼:0116) |
***隱藏***(日文頁碼:0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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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五章 樓蘭出土的文字資料-木和紙的並用 |
然而,與賬簿Ch.734一樣,紙的名籍之外還存在著木簡名籍:(p.116)(中文頁碼:0116) |
***隱藏***(日文頁碼:0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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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五章 樓蘭出土的文字資料-木和紙的並用 |
張雛 董古民 范燒 Co.Ⅱ-112吏唐循卩 吏左曜卩 吏⊟吏張龜P 吏申口卩 吏⊟ Ch.807(p.116)(中文頁碼:0116) |
***隱藏***(日文頁碼:01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