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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 |
章節 |
中文版 |
日文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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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六章 由漢到晉-由簡牘到紙 |
皇帝下達的制詔就是令,所以令的形式歸根結底就是制詔的形式。本書已經介紹過,制詔的形式是“臣下的上奏文”+“制曰可”,這也是漢令的法形式。那麼,依次下達的制詔就是令,被附上號碼保管起來。(p.140)(中文頁碼:0140) |
***隱藏***(日文頁碼: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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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六章 由漢到晉-由簡牘到紙 |
此外,各官署、各郡縣各自摘出相關的令各別分類保管。皇帝的制詔逐漸依次增加,也就是說,漢令是依次追加上去的,整理、集納漢令的方法也是將追加起的東西連綴在一起。(p.140)(中文頁碼:0140) |
***隱藏***(日文頁碼: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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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六章 由漢到晉-由簡牘到紙 |
因此,收錄起來的令文並非不追加、變更的典籍,而是未完成的卷宗性的編纂物。也就是說,它不是閉合的典籍,而是開放著的卷宗,漢令的法形式大概如此。各令的條文形式、集積起來的令的案卷,都具現了當時的書寫材料——簡牘的功能,可以看到,書寫材料與令條文的形式、編纂之間有著密切的關係。(p.140)(中文頁碼:0140) |
***隱藏***(日文頁碼: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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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六章 由漢到晉-由簡牘到紙 |
從令的性質、法形式來看,漢令都是與唐令性質不同的東西。然而最終紙被用作書寫材料,並逐步普及。紙的簡便性首先惠及書籍和信件,進而皇帝詔書也寫在了紙上。(p.140)(中文頁碼:0140) |
***隱藏***(日文頁碼: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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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六章 由漢到晉-由簡牘到紙 |
詔書寫在紙上也會帶來制詔形式的變化,詔書形式的變化,意味著令的條文形式發生異變。進一步說,簡牘的放棄不僅會影響到令文的形式,也會影響到令的收錄方式。(p.140)(中文頁碼:0140) |
***隱藏***(日文頁碼: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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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六章 由漢到晉-由簡牘到紙 |
1.在漢代,文書類冊書並不直接發送,原則上要用布類包裹以後附上檢。這已經反復強調並論証過了。(p.129)(中文頁碼:0129) |
***隱藏***(日文頁碼: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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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六章 由漢到晉-由簡牘到紙 |
何謂律令制勇 “律令制”這一詞匯,是中國唐代政治制度的根幹,眾所周知,它給包括日本在內的東亞世界帶來了很大影響。律是具有刑罰規定的刑事法典,令是指非刑罰性的行政法典。《唐律》、《唐令》規定著唐代的行政、司法、稅制等政治的方方面面,構成律令制的根基。(p.139)(中文頁碼:0139) |
***隱藏***(日文頁碼:0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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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五章 樓蘭出土的文字資料-木和紙的並用 |
在前章考察居延漢簡中的漢代檢時(“文書傳遞——兩種檢”),筆者指出,即在郵書上的檢有兩種,一種只寫明收件地址租人名,另一種還寫有“以郵行”等傳遞方式。(p.118)前者附在文書上,後者附在裝有若干郵書的囊上。(p.119)(中文頁碼:0119) |
***隱藏***(日文頁碼:0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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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五章 樓蘭出土的文字資料-木和紙的並用 |
無論是賬簿還是名簿,票單一類的東西、也就是具有像文檔一樣可以一件件追加起來的特點的書寫材料,仍然沿襲漢代以簡牘為主。(p.117)(中文頁碼:0117) |
***隱藏***(日文頁碼:0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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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五章 樓蘭出土的文字資料-木和紙的並用 |
在某一階段要將其匯總整理的時候,逐漸轉用紙作為書寫材料。這是筆者目前的判斷。但是,紙的使用終究還是處於隨機的或者過渡的階段,關於它是否已經在全國普及、成為正式的書寫材料,還不能妄下斷言。(p.117)(中文頁碼:0117) |
***隱藏***(日文頁碼:01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