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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文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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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四章 簡牘述說的書寫世界 |
書記官及其相關問題 文書記有發信者姓名是很普遍的,發信者自己並不撰寫文書,除了親筆簽名的部分,包括詔書在內,上報文書和下發文書一般都由書記官撰寫。各個官署都配有書記官,太守府、都尉府的書記是掾、屬、卒史、書佐,候官之下則有令史和尉史兩級書記,其下又有候史,各自擁有固定職名,書記的一般名稱叫做“史”。(p.88)(中文頁碼:0088) |
***隱藏***(日文頁碼:0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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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四章 簡牘述說的書寫世界 |
關於史的任用,《說文解字‧序》和《漢書‧藝文志》的以下記載常常被引用:尉律。學僮十七以上始試。諷籀書九千字,乃得為史。又以八體試之。郡移太史並課。最者以為尚書史。書或不正,輒舉劾之。《說文解字‧序》(p.88)(中文頁碼:0088) |
***隱藏***(日文頁碼:0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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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四章 簡牘述說的書寫世界 |
大史試學童。能諷書九千字以上者,乃得為史。又以六體試之。課,最者,以為尚書、御史史書令史。吏民上書,字或不正,輒舉劾。《漢書‧藝文志》(p.88)(中文頁碼:0088) |
***隱藏***(日文頁碼:0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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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四章 簡牘述說的書寫世界 |
關於書記官的錄用,這一記錄說,通過考試任用成績最優秀者為尚書官史等書記官。《說文解字‧序》將其作為尉律加以介紹,關於此律是否存在,以及這樣的規定從何時起被執行,以前並不明了,最近其詳細情況通過簡牘資料得以究明。(p.88)(中文頁碼:0088) |
***隱藏***(日文頁碼:0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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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四章 簡牘述說的書寫世界 |
1983年,湖北省江陵縣張家山發現了漢代墓葬。247號墓出土一千二百餘支竹簡,其中包括題為《二年律令》的五百二十六支漢初的律令簡(1)“。關於“二年,主流意見認為是呂后二年(公元前186年),發現的轟法律條文是西漢初期的遺物。其中有以“史律”為律名的若干條文,記有以下內容:(p.88)(中文頁碼:0088) |
***隱藏***(日文頁碼:0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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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四章 簡牘述說的書寫世界 |
第2組主要是機關名,附記“以亭行”(亭傳遞)和廣以郵行”(郵傳遞)等傳遞方5J:。雖然記有一些官職名但是,像第1組EPT40:7那樣的明確寄給個人的親筆信是不存在的。(p.94)(中文頁碼:0094) |
***隱藏***(日文頁碼:0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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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四章 簡牘述說的書寫世界 |
詔書的樣式應當與有關夏至元康五年詔書相同,從長安呈扇狀發出,其中一通到達甲渠候官。“府下赦令詔書”的文句證明,詔書從都尉府(居延都尉府)下發到候官(甲渠候官)。(p.86)(中文頁碼:0086) |
***隱藏***(日文頁碼:0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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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六章 由漢到晉-由簡牘到紙 |
這也是木、紙書寫材料並存時代的具體體現,不久黃籍向紙轉變,寫在黃紙上的戶籍成為了正式戶籍。“黃”在這個階段由一個抽象詞轉化為一個色彩詞匯。那麼,戶籍是何時變為紙制的呢?筆者認為是進入東晉以後。(p.135)(中文頁碼:0135) |
***隱藏***(日文頁碼: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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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六章 由漢到晉-由簡牘到紙 |
然而,如果說這條史料可以證明“一尺二寸札”的黃籍是紙制的,那麼還是有些勉強。張興世傳記載:“檄板不供,由是有黃紙札”,說紙札是作為長方形檄板的替代品而制作的,此外,札還無疑包含有形似短冊的意思。如果認為泰始年間戶籍是一尺二寸的札,那麼紙制名籍就應該是這樣長度的短冊。(p.133)(中文頁碼:0133) |
***隱藏***(日文頁碼: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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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 |
第六章 由漢到晉-由簡牘到紙 |
但是,樓蘭出土的名籍M.260(圖54)——雖不是正式的郡縣戶籍——絕非短冊的形狀,而是一張紙而已,將其看作是一尺二寸的短冊狀的紙非常勉強。(p.133)(中文頁碼:0133) |
***隱藏***(日文頁碼:0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