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篆刻在古代足一種攻玉治銅的技術,現在是一種 雕琢印材的藝術,所以石、牙、角、木、玉、銅等材 料,必須使用合適的工具來攻治,刻製之後又必須鈐 印出來,其中相關的工具,刻者必須瞭解他們的性質 ,以便於選用。 |
| 二、砂 |
磨石章必須用水砂紙,不可用木工用的砂紙,磨時墊
於小塊玻璃板下方再加水磨。準備三百二十號、八百 號與一千五百號三種砂紙,粗磨用三百二十號紙,磨 細則用八百號,如果印身磨光,則用一千五百號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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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印床 |
篆刻家治石,以左手持石、右手持刀,石轉刀動、進
退自如,多不用印床。若印面過大,或刻玉製銅,因 為把恃不便與過於堅實,所以必須備有印床才適手。 印床的材質有木製及金屬製兩種,木質較輕便;金屬
較穩重;印床的形式有楔子式和螺絲口式兩種,用螺 絲調整鬆緊較楔式牢固方便。 |
| 四、印刷 |
牙刷式的印刷,可以刷印面,以保恃印面明淨;
另有棕刷(俗稱棕老虎),乃以棕絲綑綁而成則可以用 來拓邊款。 |
| 六、印箸 |
印泥需要時常翻攪,翻攪時應順一定方向,使艾絨之
絲不亂。就不會沾印文,翻攪印泥,需用印箸,牙質骨質均可,以前方較寬,後面呈柄形為宜,印箸大小 視印泥多少而定。 |
| 七、砥石 |
刻印用刀,久則刃必不利,所以需妥時常磨利,準備
粗細紙石各一,粗的用來初磨,細的用來精磨呎刃口。 市面上有油石也非常合用,磨時先將石浸水中,使石 含飽水分,然後磨之,先粗後細,至鋒口犀利為止,
但鋒口一定要平,不可傾斜,否則刻精細的印章時, 不易達到預期的效果。 |
| 八、印規或印矩 |
印刻好後,必須有可以使印章鈐印方正的工具,這種
工具,方的叫印矩、圓的叫印規,它們都有一個直角 做為方正的準則。 |
| 九、印墊、印箋 (印譜紙) |
拓印上紙時,紙下必有墊物,一般是薄本子來墊紙,
最好找鬆一點的紙質來鈐印,也可以用橡皮墊,效果 都很好。如果在玻璃上成桌面上直接拓印,則顯得不 平或過硬,印面效果不易表現。 印箋或印譜紙以薄連史紙為宜。台灣地區可用細
薄的雁皮紙,拓邊款或拓印都很適用。印箋或印譜上 印的框格可以自行設計,或請書家書寫後製版印刷, 但不可過於艷俗,須沈厚雅緻,才顯得人方。 |
| 十一、青棒、白土、牛皮 |
皆為印石磨光之用,白土較適合銅印,金屬之磨光,青棒則適合一般刻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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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置石袋 |
防止印敲擊磨損,如需多量,可置專賣店買大包裝,較為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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