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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散木(一八九八~一九六三)〈我願永遠作一個螺絲釘〉圓形朱文印,款:「我願永遠做一個螺絲釘,雷鋒同志名言。癸卯春。一足。」
款記「癸卯春」,是年鄧散木六十六歲(1963),即為辭世之年。邊款使用單刀鑿款、任其自然崩裂,頗似齊老。亦於〈為人民〉方形白文印,款記:「信手衝擊不假文,而自然古老,衡之當世,惟白石老人最為精能。願習之者非病于獷,即流于鄙。人或以此病翁,夫豈翁之罪?特來者之不肖爾。癸卯春,偶然作此,頗得其意,願安得起翁于地下而問之哉。一足于北京,時年六十有六。」同年,又在〈古為今用〉款云:「白石老人嘗謂:秦漢人人子,吾儕亦人子,真名言也。治藝必須學古人,然至終極,又必離去古人,自闢蹊徑,不然便是古人奴僕,有乖古為今用之旨矣。癸卯人日。一足。」其多方邊款言明讚揚認同之意,與當年強力批評之姿大有不同 (註1)。藝術創作本來就是獨我性與排他性,認同與否都只是觀念上出發點的差異,但追求自我的存在與建立獨特風格則是相同的目標。
「我」字從《金文編》(今刊《集成》2820〈善鼎〉或〈宗室鼎〉),形近可辨。「願」字近似鄧石如、楊沂孫書法。「永」字見魯伯鬲(今刊《集成》〈魯伯愈父鬲〉690~695)。「作」字之形於金文多見,惟另有添筆改變。「一」字或為〈盂鼎〉等鐘鼎文字。「个」(註2) 即「個」字,乃用小篆。「螺」字為「虫」、「累」偏旁組合而成,亦取小篆之形,「累」字略似吳大澂書法。「絲」字見《金石》、《字源》、《古彙》等相似字形,「丁」字字形先秦古璽印有之,另,浙派宗師丁敬亦有此例(〈丁傳印〉)從造形來看,似近吳昌碩所刻〈園丁〉之例。
鄧散木曾說:「多字印,以字形大小筆畫繁簡不一,如遂字整齊,佔地相等,如布算子,平板可厭,必須就其字體筆畫,量為錯綜,令遂字成章,合章成印。文壽承云:『五六字以上,須稠疊,令如眾星麗天(註3) 』是也。」又說:
| 「吉金文字之不可及處,在能散而不亂。深得『點畫狼藉』之意。故擬金文須注意離要離得極開,合要合得極密。明明四字印要看去如三字或五六字,如此方不落呆板 。」 (註4) |
從「字座關係」圖例可知,字間字距每字的大小都不同,如其所言因此方不呆板。再由「相關連接線」圖例可知,每字看似獨立存在,實則相互依賴、共生共容。 印文「我」字較原器文字挺直,除有二弧線外,其餘皆直,「一」字除帶波動外,又有左粗右細之輕重變化,「个」字已化圓為方。「遠」、「螺」、「絲」三字則有10個大小不等的圓圈造形,另,「遠」、「作」二字「 」形又有三種不同變化。此印圓形周欄殘而有韻,印面散而不亂,布字疏密婉轉貫通,線質蒼潤有骨而顯得氣靜神閒。
明‧潘宏茂《印章法‧章法》云:
| 「章法,一方之表,一字不宜,便失一方神氣。有難字,有易字,易字聽其自然,不可強增,又不可尋巧弄奇,要知秦文不搭漢篆,小篆不合六朝,同章則不雜于制度之精神矣 。」(註5) |
清‧孫光祖《篆印發微》云:
| 「凡諸章法,不可杜撰,務定時代,務合體式,一點一畫,不容夾雜,故寫印一方,有經營數十次而後定者 。」(註6) |
清‧陳鍊《印說》云:
| 「秦文轉角圓,漢文轉角方,此秦、漢之分也,一印中不可夾雜 。」(註7) |
歷代有多種印論均主張印面不可參雜非同時代的文字,而糞翁此印文字含括大篆、小篆、先秦璽印文字等,雖於古法所不容,但觀晚清諸多立派成名印家,豈會墨守死法,而不敢逾越。
篆刻創作印存本屬視覺藝術鑑賞的一環,整體效果才是主宰觀者鑑賞優劣的關鍵所在,古為今用,歷代的金石文字本來作入印材料內容,何故受其限制,藝術創作本是「利用文字」,如此反遭文字「利用」。今人若再守舊,恐讓古人笑矣?從其傳世印作與印學論著可知,糞翁是現代難能的印學研究與創作兼容並行的篆刻家。(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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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昌碩〈園丁〉
(五十四歲作) |
丁
敬〈丁傳印〉
(六十六歲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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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彙》2241 燕系
〈  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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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彙》1724 晉系
〈事(史)丁〉 |
《古彙》3182晉系
〈巸(熙)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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