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陽王璽
|
漢代的地方制度,就是所謂的「郡國制」,分成皇帝的直轄地的「郡」,與諸侯
王統治的「國」。在王國裡,漢初也有劉氏以外的異姓王,但是不久就改成只封 劉氏皇子的同姓王制。 還有所謂王,事實上也只是收封國之租,真正的統治權,是掌握在中央政府派遣
的相國手裡,只是形式上沒變質為郡而已。
漢高祖初得天下,獎賞有功之臣,將 一些土地分封給異姓諸侯王,但又擔心他們割據 一方,不服中央,便逐步對他們
加以限制乃至消滅,並將自己的兒子們分封為王,派往全國各地,以加強政令督導。
當年的淮陽國,就是今天以淮陽為中心的河南東南一帶,高祖十年(B‧C‧196)
封皇子劉友統治,一直到東漢和帝改名陳國為止,幾乎都有淮陽國的存在。王的
印文,按規定刻成璽。
據《漢書‧百官公卿表》載:「諸侯王金璽盭(綠色)綬」,這方「淮陽王璽」
卻是個例外,其材質為玉。這是我們目前能夠見到唯一一方諸侯王玉璽。
玉璽為帝后的專用,這淮陽王豈不僭越失禮?一般認為是,此玉印為淮陽王受封
時領授,乃諸侯王用印的實例。至於為何此印為玉,則沒有深究。羅福頤先生則 認為是殉葬印,非實用印,甚是。等級森嚴的時代,誰敢冒殺身之險呢?殉葬品
就無所謂了,在材質、大小、印綬的顏色等方面可以不受限制。
|